红与黑(1997)

爱情片法国1997

主演:卡洛尔·布盖  吉姆·罗斯·斯图尔特  朱迪丝·戈德雷什  

导演:Jean-Daniel  Verhae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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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5 00:01

详细剧情

  故事发生在法国一个偏僻的小镇上,我们的主人公于连(吉姆·罗斯·斯图尔特 Kim Rossi Stuart 饰)就出生在那里。身处乱世,于连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虽然出生卑微,但他仍怀有着挤进上流社会的幻想,并为此不断的做着努力。  19岁之时,于连成为了市长雷纳尔(贝尔纳·维尔莱 Bernard Verley 饰)家的家庭教师并和市长夫人路易斯(卡洛尔·布盖 Carole Bouquet 饰)之间产生了暧昧关系,东窗事发后,于连被迫离开了小城。几经波折,于连成为了拉莫尔侯爵(克劳德·里奇 Claude Rich 饰)的私人秘书,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朱迪丝·哥德雷科 Judith Godrèche 饰)爱上了于连。从马蒂尔德身上,于连看到了飞黄腾达的希望,然而,路易斯的一封信揭露了于连灰暗的过去,并将他的希望彻底打碎。

 长篇影评

 1 ) 红与黑

经典的东西都有它深刻的思想寓意,即使过了百年,千年依然有它深刻的现实意义

《红与黑》这部经典名著被搬上银幕,以使它的传播更广,让更多人看到真是件好事

电影由于时间限制,达不到书的细腻,极致,但是这版真的算是很成功了,演员的表演也很精湛,很贴切

我个人很喜欢欧洲古典美,不论建筑还是服饰,因此对此类作品很偏爱

这部作品表达的现实意义如今依然很适用。无时无刻既得利益者都想保住自己的利益以及拼命扩大;而底层无时无刻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体面的生活。这种碰撞永远都是斗争的主题。《红与黑》永不过时!

 2 ) 后拿破仑时代的于连

如何解读于连?这是读过《红与黑》的人们,所碰到的首要问题。当然,评论家早已提供一些答案,比如,一个向上爬的野心家、阴谋家,一个拉斯蒂涅式的人物……这些说法肯定是对的。但我觉得,更应把于连放到所处的年代里,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即把典型人物置于典型环境中加以考察,这或是更可取的做法,可望得出更切实际的结论。定下《后拿破仑时代的于连》这个题目,原因便在此了。

    何谓“后拿破仑时代”?《红与黑》有一个副标题:“一八三O纪事”。这之前,是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年-1794年)、拿破仑执掌法国时期(1799年-1815年),和王政复辟时期(1815年-1830年)。小说中,于连感叹“拿破仑啊!在你的时代……”,鉴于此,将前两个时期合称为“拿破仑时代”,将之后的王政复辟时期称为“后拿破仑时代”。关于这段时期,人民文学版《红与黑》译者张冠尧在该书《前言》中说:“波旁王朝的复辟使被打倒的贵族卷土重来,他们和教会沆瀣一气,把法国又拉回到大革命前的黑暗年月。随着大革命而登上政治舞台的资产阶级,尤其是小资产阶级遭到压制”,“平民青年没有任何出路,只能以教士职业为晋身之阶”。这是“后拿破仑时代”的基本特征。两个时代是如此不同,小说中,连瓦匠都看出来了:“换了‘那一位’的时代,就有意思了!瓦匠能当上军官、将军,这都是见过的事!”

    木匠的儿子于连登场时只有18岁,到1830年死时也只22岁,终其一生,拿破仑的影响无时不在。小说中写到一老外科军医,此人堪称于连的教父。他曾随拿破仑远征意大利,“既是雅各宾党人,又是波拿巴分子”,“甚至站在帝国一边签名反对王政复辟”。老军医退役后来到维里业,教于连学会拉丁文,向他讲述大革命的有关历史,临终前还把一大批书留给他。后来,于连学了三年神学,成为一名年轻的教士。

    在老军医的影响下,于连成为拿破仑的狂热崇拜者,最喜欢的书是《圣赫勒拿岛回忆录》。此书为拿破仑侍从所撰,记录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上的流放生活,还记下拿破仑口述的一生事迹。于连在德·雷纳家当教师时,悄悄将拿破仑的肖像,藏在住处的床垫下。更重要的是,于连决计仿效拿破仑建功立业,梦想像后者那样,“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大革命就在不远处,前辈在回忆当年,后辈则歆羡不已,并起了模仿之意。然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时过境迁,以前可以得到的东西,现在虽然可望,却不可及。于连必须改弦更张了。

    小时候,于连看见身着战袍的龙骑兵,“便发疯了似地想当兵”,及年稍长,却改主意当教士。原因何在?后拿破仑时代,法国社会不再崇尚武功,不再可能“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相反,“有的神甫四十多岁便拿到十万法郎的年薪,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的薪俸”。穿红色军服?还是穿黑色教士服?从收益上看,二者早已此消彼长,最终造成于连的舍“红”就“黑”。“红”与“黑”,说的其实是于连人生道路的选择。

    必须看到,于连是迫于现实作出选择的。即便当了教士,仍怀着一颗出人头地的心,其征服欲和对胜利的渴望,并不因穿了教士服而稍减。如有的评论说,于连是把“情场当作战场”,所作所为,仍是一副军人姿态。我以为,于连征战的不只是情场,还有上流社会;他是把真实的战场,转移到女人的床笫和上流社会的客厅,变征服将士为征服女人、征服上流社会而已。

    先说情场之战。于连先后征服两个女人: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前者是市长太太,后者是德·拉摩尔侯爵家的千金。于连是作为家庭教师进入市长家的,给其三个儿子教授拉丁文。虽对上流社会抱着仇恨和厌倦,却不妨碍他决心要将德·雷纳夫人“弄到手”。于连征服德·雷纳夫人,采用的是一种蛮不讲理的打法,利用住在主人家的便利,半夜去敲主妇的门。于连能够得手,与他18岁的年纪、漂亮的面孔、横溢的才华有关,也与德·雷纳夫人的淳朴、母性,和缺乏爱情有关。她“十六岁便嫁到大户人家,一生之中,对爱情没有任何体验”。这是一场遭遇战,并无多少战术含量,适合于连莽撞少年的身份。

    征服玛蒂尔德小姐之战则不一样了。于连这次是德·拉摩尔侯爵的秘书,协助后者处理文件,甚至管理田产。之前,已在市长家和神学院历练,感情生活上,也有与德·雷纳夫人的“姐弟恋”,是一个更为成熟的于连。对手玛蒂尔德小姐更非同一般:生于巴黎显贵之家,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身边有三个追求者:克罗兹诺瓦侯爵、凯律伯爵、吕兹子爵,清一色的名门子弟。更要命的是,玛蒂尔德对他们不屑一顾,于连这个外省的木匠之子,能让她正眼相看已属不易,更遑论其他?

    所以,这绝对是一场苦战。于连能够一战,固然因自身实力:聪明有才华,谈吐和见识皆不凡,办事能力极强,为此,德·拉摩尔授给他一枚勋章。玛蒂尔德的崇拜英雄情结,也助了于连一臂之力。她认定于连是个丹东式的人物,敢作敢为有魄力,唯一不足的是出身低微。但她马上想到:“敢于爱一个社会地位与我有霄壤之别的人,这已经是伟大果敢的举动。”两人一番亲密接触后,率先表白的居然是玛蒂尔德,用的是书信方式;第三封信,竟邀于连半夜去她的闺房!

    但此战的难度,是于连占领几个高地后,仍难言有胜算。那天夜里,于连架着梯子爬进玛蒂尔德闺房,让后者委身于他。第二天,玛蒂尔德却冷若冰霜,对于连爱理不理,而此时,于连疯狂地爱上玛蒂尔德,“玛蒂尔德知道他爱自己,反倒瞧不起他了”。失意的痛苦,让于连铤而走险,一天夜里,他主动架起梯子再进闺房,两人共度春宵。玛蒂尔德似乎又被征服,她说:“我太高傲,太狠心,你惩罚我吧。”又说:“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女奴,我想违抗你的命令,应该跪下请求你的宽恕。”甚至剪下一缕头发给于连,作为永远顺从的表示。可是再过一天,玛蒂尔德剪下头发的地方掩盖起来,言语态度复如从前:她“对爱情感到腻烦了”。面对两度委身的玛蒂尔德,于连竟无计可施,心里痛苦极了。

    恰在这时,德·拉摩尔给于连派了一个活:跟随自己参加一秘密会议,作好会议记录之后,将记录压缩成四页,然后背下来,通报给一位公爵。之所以用脑而不是用纸,是因去往公爵府沿途的驿站,都有敌对方设置的检查岗。借着这份信使工作,于连暂时摆脱对玛蒂尔德的苦恋。藏身斯特拉斯堡时,于连巧遇熟人俄国克拉索夫王子,后者得知于连的苦闷,授给他三个锦囊妙计。俄王子的计策,说起来就两点:一是再见玛蒂尔德时,一定要“绷着”,谁“绷”不住谁输;二是声东击西,假装移情寡居的元帅夫人,激起玛蒂尔德的妒忌心。

    自此,征服玛蒂尔德之战开打下半场:再回德·拉摩尔府上,玛蒂尔德去花园,于连不跟着去;玛蒂尔德坐到元帅夫人旁,于连就在一侧也不看她,反而向元帅夫人大献殷勤;又将俄王子交给的信,一封封抄给这位夫人。玛蒂尔德也没闲着,答应了克罗兹诺瓦侯爵的求婚,以致后者一天跑两次德·拉摩尔府上。两人就这么交战着,就于连来说,这场“艰苦表演”竟长达六个星期。

    一天早上,于连在图书室看元帅夫人的回信,玛蒂尔德来了,一把抢过信,说:“我受不了……我是您的妻子,您却把我忘个一干二净。您这样很不像话,先生。”说完眼泪汪汪,扑到于连的怀里。于连不敢松懈,想起俄王子的的告诫:“一字之差会功亏一篑。”便仍然“绷着”,直到玛蒂尔德跪倒到在面前:“没有你的爱,我再也活不下去了。”

    即便如此,于连仍认为,大战只是“赢了一半”,坚持去元帅夫人的包厢看戏,以此来折磨玛蒂尔德。他发誓:“要她害怕!”当玛蒂尔德说要与他私奔时,于连仍装作不愿拥抱她。最终,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高兴地告诉于连,并决定给德·拉摩尔写信,告诉父亲“是我首先爱上了他,诱使他也爱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想,这就是被追的穷寇,被痛打的残敌吧?

    我读于连征服玛蒂尔德之战,感觉前半场是拉锯战:于连胜一场,玛蒂尔德必扳回一场;于连两度得手,都只获得身体,未俘获其心。后半场是攻坚战:于连一点点进攻,玛蒂尔德一点点退却,退守中又有还击;于连不敢半点懈怠,因稍有松懈,必招致反攻,致前功尽弃。所以一直强迫自己“绷着”,终让“绷”不住的玛蒂尔德认输。这场交战,比之征服德·雷纳夫人的兵不血刃,可谓艰苦卓绝。我读这段,仿佛看到刀光剑影,听到金戈铁马!简直太刺激、太过瘾了。

    有意思的是,小说本来就将于连的情事,当作战事来写,一直用“第一次决斗”、“我打赢了一仗,但必须乘胜追击”、“苦战得胜”……等等来描述。特别是写玛蒂尔德的这段:“在即将进行的这场战斗中,因出身而产生的骄傲就像一座高山,横亘在她与我之间的一个碉堡。必须在此部署兵力。”这哪里像是谈恋爱?分明就是战争了。如此看来,身着黑教士服的于连,依然是个红衣将军。

    再来说上流社会之战。在德·雷纳市长家,于连不但是拉丁文专家,还可将整本《圣经》背下;他的优异表现,总让市长疑心他另谋高就,不断给他加薪。在德·拉摩尔侯爵府上,于连处理往来信件,根据侯爵批语草拟复信,后者几乎都签字照发。同时,还管理两地田产,经常要去巡视。跟随侯爵参与秘密会议那次,凭着超强的记忆力,将会议内容装进脑海,转达给公爵。完成使命归来,侯爵夫妇真心称赞他、祝贺他。他的出色才干,获得王公贵族的首肯,克拉索夫王子、阿塔米拉伯爵成了他的好友,元帅夫人甚至爱上他。

    但于连终归是个悲剧人物。他赢了德·拉摩尔家的小姐,却输给德·拉摩尔本人。侯爵力阻女儿嫁给于连。他可以给于连金钱、地产、甚至贵族头衔,就是不允诺婚事。一方面,他安排于连做轻骑兵中尉,一方面,暗中派人调查于连,以致发现后者与德·雷纳夫人的私情。待德·雷纳夫人受人蒙骗,写信控诉于连,于连见信大怒,疯狂中枪杀德·雷纳夫人,终于铸成大错。

    系狱之后的于连,只求一死。其实,他可以不判死刑的。其一,德·雷纳夫人只受轻伤,醒悟后非常后悔,亲笔给陪审员写信求情,说于连是“精神忧郁症发作”。其二,玛蒂尔德亲自找到弗里莱神甫,这位可对于连案施加影响的人,与之私下达成交易:如神甫能让于连免死,她将设法让他当上主教。神甫甚至夸下海口:“小姐,我要使一个人被判无罪不费吹灰之力……”

    但于连决意赴死。审判前再三说自己是谋杀,被判死刑后又不肯上诉。为什么?于连的梦想是当大人物,不甘于仅仅是活着,过庸常人的生活。来德·拉摩尔侯爵家之前,他本有两次过平静而富贵生活的机会:一是娶德·雷纳夫人的侍女,后者刚得了一笔遗产;一是与发小富凯合伙做生意,每年有四千法郎的收入。于连都拒绝了。顺便说一句,正因为拒绝疯狂爱着自己的侍女,于连才被后者告发,以致与德·雷纳夫人的恋情败露。

    小说中写到,于连三次用梯子爬进女人卧室,最先一次是德·雷纳家。梯子是一个隐喻,是“向上爬”的最好诠释。于连出道以来,每遇贵人,一直顺风顺水,征服玛蒂尔德,更让他看到实现梦想的希望。当上轻骑兵中尉后,于连不知是计,“心里已在盘算,要想最迟三十岁便成为司令官,像所有伟大的将领一样,二十三岁的官阶就必须在中尉以上”。哪知道,一直往上爬着,爬着……接近顶端时却摔下来!于连怎么甘心?在他看来,不英雄,毋宁死啊!

    判决于连死刑的是华勒诺,德·雷纳夫人的追求者,于连的情敌。此人口袋里揣着省长委任状,敢把弗里莱神甫不放在眼里。华勒诺确有携私报复之嫌,也遂了大部分贵族的心愿。于连崇拜拿破仑,几乎人尽皆知。德·拉摩尔尽管赏识于连,却也感觉到,“在他的性格里,我发现隐藏着某些可怕的东西”。玛蒂尔德的哥哥干脆说:“如果再发生革命,他会把我们都送上断头台的。”

    1830年,是法国7月革命爆发的那一年。这之前,山雨欲来风满楼,身处外省的德·雷纳夫人也能感知:“与她来往的人都一再说,罗伯斯庇尔很可能会卷土重来”。刚到巴黎的德·拉摩尔府,于连就感到:“他们太害怕雅各宾党人了!在每道篱笆后面仿佛都看见罗伯斯庇尔带着囚车来,惊恐之状令人捧腹”。前述于连参加的秘密会议,就是贵族们讨论“在各省建立起一支由五百死党组成的队伍”,以“打败雅各宾派动员起来的青年队伍”。

    在法庭上,于连有一番告别演说,清楚地说出自己的死因:“即使我罪不该死,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还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的煎熬,却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敢于混迹于有钱人引以自豪的上流社会。先生们,这就是我的罪行……”很明显,于连不见容于封建贵族,不见容于这复辟的时代,真的是“生不逢时”!

    塑造于连这个人物,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司汤达出生于一个非贵族家庭,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过程:17岁便投笔从戎,随军远征意大利,尔后又转战各地,横扫欧洲各国封建王朝。波旁王朝复辟后,他一度苦闷、彷徨、消极。我猜想,司汤达一方面对现实强烈不满,一方面无比怀念过去。写下《红与黑》,是将两个时代作比较,并以于连的遭际,来否定后一个时代。于连是一粒种子,种在肥沃的土壤,就会长成大树;种在贫瘠的土地,只能长出歪脖子树。换句话说,于连就是拿破仑,区别只在是否生错时代:身在1815年以前,他就是拿破仑;身在1815年以后,他就只能是于连。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从来需凭借时势。有了特定的时势,于连可能成为拿破仑;没有特定的时势,拿破仑也只能是于连。总之,于连的命运告诉我们:在后拿破仑时代,是出不了拿破仑的!

    也许,置身后拿破仑时代,回望辉煌而英雄遍地的往昔,于连们只能感叹: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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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印象深刻

记得最开始对《红与黑》有印象还是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只记得是cctv-6晚间播出,很晚,想看因为里面的人好看(那时候可能就有点花痴),但是没到点,就睡着了,没看成。


后来就对《红与黑》很感兴趣,只因为单纯的喜欢这个名字,但是一直没有拜读过。


在后来就是在外地学画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在地摊上发现了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买下来了。然后在书店又发现了不同的翻译版本,也买了


再后来完成了小时候的愿望,看了电影,但是遗憾的是,不是高清版本。
看了好多遍,唯独对最后于连和德雷纳夫人狱中相见的那段深刻,两个人
终于在于连生命的最后一刻坦诚了,两个相爱的人本该这样,只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和那样的现实中这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我一直认为在德雷纳夫人和马蒂尔德之间,于连最爱的还是德雷纳夫人,而我自己也自私的喜欢德雷纳夫人,她的成熟,高雅,和其他女人不具有的味道,她对于连的情感是纯爱的,是美好的,更存在一种母性的情感。于连在她面也暴露了自己的最真的爱,可能刚开始并不是这样,但是最后他不也是深陷其中么?

在这里我并不想考率作者揭露的社会问题,只单单考虑爱

这也是我最喜欢《红与黑》的原因
一切只和爱有关

 4 ) 思想

能够令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的世界文学名著中司汤达的《红与黑》算是其中之一,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体裁的文学家,他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作者想要阐述的深刻主题和深远意义。所以被后世公认为开创意识流小说的鼻祖。在这部超越阶级金钱、道德伦理之上的爱情题材外衣包裹下的其实是一部反应现实的、残酷的政治小说。

 5 ) 《红与黑》

唯美的电影

doudoufrances:好美的电影,翻译和配音堪称天花板!!!影片的人物塑造和原著非常吻合 贴切,演员很好的演绎了人物内心活动和心理刻画。和原版对照,配音演员完全领悟到了原著的精华,就像是原声。饰演主人公的演员很美丽,男主人公扮演者更是被称之为球草的意大利演员吉姆.罗斯.斯图尔特

 6 ) 对红与黑的一点小看法

我很喜欢《红与黑》。于连是一个修长俊秀,精通拉丁文又崇尚拿破仑时代的野心勃勃的男孩。他具备了贵族少年该具备的一切,除了出身。他是一个市侩的木匠的儿子。不过因他才名远播,市长聘请他做了孩子的家庭教师。初到市长家,当市长那高贵的妻子第一次见到他时,目光中便有了迟疑。本以为家庭教师会是一位昏聩老者,而眼前这个少年,绝不会超过19岁。他清秀俊美的脸,堪称无懈可击,唯独那灼灼又隐着一丝忧郁的目光,让人向往的只想去怜惜……瑞纳夫人16岁便带着丰厚的嫁妆嫁给了市长,市长庸俗不堪,在瑞纳夫人的生活里,从来没有过爱情。直到一个朦胧着月光的夜晚,他牵了她的手,她没有再躲闪。她是全市最漂亮迷人的女人。如果没有于连,她会一直安分的过着饱暖优渥的平淡生活。但偏偏是遇上了他,这个温文尔雅的俊美少年。任凭是已为三个孩子母亲的瑞纳夫人,也情难自禁。这样的爱,才是名门闺秀渴望的爱;这样的爱,才是贵族小姐向往的爱;这样的爱,才是值得所有女人去奋不顾身的爱。于是,多少款款深情,多少温柔缱绻,多少互诉衷肠,多少难眠之夜的辗转反侧,多少初恋情怀的心旌摇曳,多少浪漫煎熬的热烈宣泄……她有的是钱,是对他前路的扶持,而他已然成了她的一切;他有的是貌,是对她精神的慰藉,而爱情绝不会是他最后的归宿……但是,我深信,到死,瑞纳夫人都是于连心底的那粒朱砂。本来想多写,太困了,睡觉💤

 7 ) 永远的于连先生

边看原著,边看电影。
三个小时之后,电影结束。看到于连与德瑞纳夫人吻别后,毅然决然的走向断头台。当于连抬头目视断头台的时候,眸子里一片纯真、无惧无悔。当时我的心有种不能自持的疼痛。隔过历史的烟尘,我在想,为什么一百多年的世事沧桑之后,我们,还是爱着于连先生?
可以从最显而易见的原因谈起,Kim Rossi Stuart满足了我对于连的YY。明眸善睐,温文尔雅,特别是在他身上独具的优雅和忧郁的双重气质,即便是在《云上的日子》里仅仅十分钟的出场,也足以给人深刻的印象。那种朦胧神秘的感觉,是超脱于现在这个速食的时代的。
但是,一旦进入了小说中遥远的那个时代的视觉呈现时,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纠结、于连的呐喊和kim的气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时,我知道,爱于连,是因为这个人物的永恒性。

1 被边缘的于连
一百多年以后,法国大革命尘埃涕荡。或许,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再次提到启蒙思想,再次提到卢梭、狄德罗或者是孟德斯鸠。但是,有一句话是人们经常听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或者,我们甚至可以做这样的揣度,在度过了中世纪沉闷和压抑的日子之后,人们更渴望看到“人性”的萌动。而所谓“人性”,就是多样化,不在因为不一样而受到责备,这是一种对自由的呼唤。
于连的纠结代表了几代知识分子的纠结。他崇拜拿破仑,是因为在拿破仑的时代,人人都可以为“自我”而战斗。只是于连还并不清楚,为自我战斗的目的是为何。尽管于连厌恶上层社会,仇视富人,但他并不能很清楚从战场上走下来之后是为了什么,其实,他所有未来的向往不过就是在这群他所厌恶人中分得一杯羹,他可以不计较金钱不计较名利,但是心中深深的自卑随时都要喷薄而出,大战一场——于连·索雷尔想要的不过是平等,是自尊!
这个爱自己的尊严胜过爱任何所谓物质上的享受的年轻人,是不是在任何时代都有呢?是不是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藏着一个这样的于连。于是,爱他,就是爱内心那个小小的,不想被伤害,倔强的鼓足一切勇气保护自己的自我呢?
心疼于连,恰恰是与内心脆弱的自己惺惺相惜。
只是,他的时代对于他来说,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悲哀的。于连因为受过教育,他的思想境界高过他做木匠的父亲和乡野村夫的哥哥。加之,他们厌恶他的清高和格格不入以及他无法胜任粗活羸弱的身体,于连已经被他出生的阶级所边缘了。那么,他是否就能在上层社会获得一席之位,赢的他所期许的地位和尊重呢?
我印象很深刻的一处细节描写,于连在接受市长offer之前,反复和他的父亲确认他是和谁一起吃饭,在得到是和市长一家一起吃饭后,才安心的收拾东西,启程去做家庭教师。
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一个穷人的孩子能够有吃有喝就已经那个很不错了。为什么这个于连还要有那么多的顾虑?这恰恰就是知识分子的清高——固然是服务与人,以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但是,不尊重,毋宁死。我们的古语不就有“廉者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吗?如果于连不是一个拉丁文的学者,他没有这样那样的机会,他无须考虑谁会瞧他不起,然而,如果一个人的知识不仅仅是知识,已经是进入了他思想体系的一部分,他的确要在自尊和自负的反复啃噬中吃点苦头。那是知识给予他的苦痛。对于一个穷孩子来说,知识和贫穷本来就是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在野心勃勃的于连身上,这一切就是他时而热情时而冷漠,时而真情流露时而刻意冷酷真实表现。
于连来自于下层社会,人民的疾苦他最懂。如果他能泯灭良知,首先卧薪尝胆,之后再跻身上流社会之后翻脸不认历史,用盘剥曾经他隶属的阶级来报复自己早年的遭遇也可。(很多人不都这么做了吗?)但是于连善良,对于下层人民还是有感同深受的同情。这让他畏手畏脚,让他痛恨上层社会。让他无法接受这个阶级。而上次社会的门也从始至终未为这个年轻人开哪怕一个门缝。对于生来富贵的人来讲,他们本身就痛恨努力的人,更何况这个努力的人也许要抢占他们的地盘啊。
于连既不属于他出生的阶级也无法进入他想同痛恨的阶级。当他彻底顿悟,自己已经完全被边缘化后,他很坦然的接受了死亡。甚至拒绝活下来的机会——对于他来说,活在一个身边全是人,但是自己却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的孤单的世界里,死去是永生,活着是煎熬。

在这个时候,我不合时宜的想起了柳芭。
我在讲一本自从共出版就风靡全球并经久不衰的书和一部美轮美奂的电影。因为这是人类亘古的通病——孤独,但是害怕无所归属的孤独。群体感是隶属于人类安全感中的一种。没有伙伴,作为一个异类,差异会产生仇恨(出自原著),他身边就全是敌人。那么他活下去也是困难重重,更何况,这种孤独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比死亡更可怕。
很多人说柳芭是意外。每当我看到这样在茫茫尘世中踽踽独行高傲而自尊的孩子的文字或者是描写,我总能想到柳芭。这就是名著的魅力,岁月流逝,而人类内心的缺失和寻找总是不期而合。
于连开枪是意外吗?柳芭溺水是意外吗?
书里有一句话回答了我的提问:孩子,千万不要说命运,要说天意。

2 爱情
作为一个文艺女青年,爱情永远是我涉猎的范围和重点。
原著用文字诠释,爱情精彩在心理描写上。电影么,精彩在几个演员的选择上。除了前面提到的于连饰演者外,德瑞纳夫人演员的选择也是极其成功的。Carole Bouquet是以冷艳闻名的法国名演员。在这部片子之前,我并不知道我印象深刻的香奈儿五号的代言人就是她。
夫人出现的第一个镜头,是在客厅摆弄薰衣草。我不知道导演为什么安排她在那里做插花,而且还是薰衣草。或许那个时候的大户人家都比较喜欢这种花,但是她的动作加以紫色花的映衬,更能显示出她的优雅和高贵来。
当木匠的小儿子怯生生的站在她面前时,这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女子满腔的母爱几乎都要泛滥了——我不否认就我的理解,于连和市长夫人的爱情有恋母情结的成分。于连从小就缺失母爱,在父亲和哥哥的世界里又得不到一点关爱。德瑞纳夫人大于连十岁,又恰巧是他爱情的导师。不过,起初的德瑞纳夫人几乎是把他当孩子看的。他们的爱情并不是一见钟情。于连带着对富人的不相信去当家庭教师,起初对市长夫人也很抵触。而德瑞纳夫人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儿子。这段爱情开始时,并不是有着某种炙热的激情的预兆。这是我喜欢的爱情,这也是金牛座的人对爱情的固有理解,日久生情,细水长流是我们所相信的爱情理念。这也是我真的被感动的原因所在。
爱情的萌芽来源于于连一次对自己的挑战,就是那一次的经典的握手。于连的本心是向上层阶级的挑战,他为了驳回第一次不小心碰到德瑞纳夫人手时却被抽回的尴尬。时常觉得于连有些庸人自扰,一件小事便在他内心斗争许久,方方面面的结果都设想到。但是转念一想,好像这也就是我们个人的体验,在爱情刚来的时候,我们是不死都曾经猜测辗转过?在于连的踌躇下他给自己设定了个时间,那天十点的钟声一响,于连真的就握住了德瑞纳夫人的手,而这一次,他大获全胜。
而德瑞纳夫人,在她十几年的婚姻生活中,第一次有人听她说话。我认为这是她爱情迸发如此强烈的根源。那个时代,男人是女人的主人,小说中作者就写到。而妻子不过是附属品,哪怕是一个能带来丰厚嫁妆的女人。不对称,不平等,是爱情的大忌。当没有一个肯听自己说话的人出现时,女人可以不用想何为爱情。当有一个人对你满脑子的古怪想法都予以接受和宽容时……德瑞纳夫人就爆发了。
我想,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爱情。可是,这爱情来的是不是时候,对不对地方,那就全是天意了。
对于两个人的互相猜测和假意冷漠,电影表现的很完美。而在于连登了个梯子爬到夫人的卧房里那段,让人感到那似乎不是一百年前的场景。
爱情,总是新鲜的,只是人在变老而已。任何时代,人们遭遇爱情的表情和反映都是如出一辙。我更喜欢司汤达的描写——德瑞纳夫人把于连藏在房中,一天魂不守舍。深更半夜的一个优雅的贵妇居然溜到厨房去偷面包,而于连看到她时,问她衣兜里是什么时,这个傻女人才突然莞尔一笑——她的衣兜里装满了在饭桌上悄悄的藏下的面包。经典的描写,真的把一个恋爱中的傻女人写的活灵活现,甚至连于连也在暗中感慨——女人一旦爱上什么人,真是何至于此啊!
最完美的爱情总是在伤感中凋落。
电影中最经典的一幕是发生在于连枪杀德瑞纳夫人。当于连收到了夫人的诋毁信之后,火速赶往教堂,一枪打在了夫人的胸膛上。这一段kim演的特别好,就能感觉的到于连在枪杀旧爱的时候是根本没思考的。德瑞纳夫人看到于连,眼里流露出的居然不是吃惊不是愤恨而是……或者,她眼中是某种叫做宿命的东西。原著没有看到最后,但是电影中的一幕,足以令我震撼。
其实,于连重伤了德瑞纳夫人。但是这个因爱生妒的女人,在于连的生死关头却伪装成轻伤。在听到于连问到了自己之后,这个一直自诩虔诚的信徒居然喜极而泣。
我想,我脑海中完美的爱情非此不属。日久生情,心心相属,超越了一切的爱,爱的过程是真实的,而呈现给观众的是一种疼痛和惋惜的。当然,还有,男女主人公都是美丽的。
侯爵小姐和于连的爱表现的比较单薄,在电影中对于于连利用爱情也表现不足。我想,连导演都不忍心在给于连设置一些不够光彩的戏份了。现实中,固然人是复杂的,但是在电影中,我们要的就是这种至纯的美感。
我很同情她。最后在德瑞纳夫人面前说,我理解了他。实际上她还是没明白,这个被全世界所抛弃的人终其一生在追求什么。
可怜的女孩,只好在于连上断头台之前自欺欺人:我们的是伟大的爱情,只不过这爱情是和人分享的。
我想说,poor girl,与人分享的不叫爱情。就像德瑞纳夫人的爱情从来没让她的丈夫分享过。
爱与痛并存,难过的是,有的人只能在痛中欺骗自己有爱情。

永远的于连先生,我为之深深迷醉。

 8 ) 我觉得电影离小说很远

电影拍得没有小说写得好,也许是时间关系吧,里面的人物心理刻画都没出来,感觉比较肤浅,而且人物形象也跟读小说的感觉有较大差距。

 短评

男主角狂帅!女主角极高贵!

6分钟前
  • 美味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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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好帅

11分钟前
  • 收尸中心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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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的脸实在太完美了,像从神话中走出来的一样,可惜他的肮脏内心完全不像他的脸般美好,而她的纯洁善良却比她的美丽还要动人。

14分钟前
  • bayer04
  • 还行

神还原的选角,对白和情节尽力忠实原著。这一版的于连俊美惊人,不笑的时候带着忧郁和阴沉,眼中却有野心的灼灼烈焰,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于连。不过,我并不是拜倒在他的颜值下,才为于连写那篇6000多字的辩白文,而是先看的原著,快写好的时候才找这部电影来配图。(咦,仿佛越描越黑……

18分钟前
  • 临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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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觉得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帅的男人。

23分钟前
  • 賴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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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帅于连

25分钟前
  • 蛋宰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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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为了看这部电影才去看原著的,巴黎的贵族小姐一点也不讨人喜欢。电影里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在狱中于连向德·雷纳尔夫人最后的告白,断头台前于连抬头不经意的一瞥。Kim Rossi Stuart真的好美。

28分钟前
  • Tingal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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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童话中的王子就是长这样子的

30分钟前
  • 瓦达西瓦又又又桑只爱这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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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你好帅~~~~~~~~~~~~~~~~~~~~~~~~~~~·

32分钟前
  • 我是阿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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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看的,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不是这一版。但是记得男主非常帅,所以看得很开心,尽管这个东西很悲剧。

33分钟前
  • 普赖尔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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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连作为一个世所公认的美少年,司汤达没舍得把他写gay掉,就只剩下自我毁灭一条路可走了。

35分钟前
  • 水仙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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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还把这个都录下来了。那个时候的Kim Rossi Stuart真是美貌惊人啊

39分钟前
  • 影子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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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乱世,于连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虽然出生卑微,但他仍怀有着挤进上流社会的幻想,并为此不断的做着努力

40分钟前
  • (๑⁼̴̀д⁼̴́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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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卑微天资过人、心高气傲仇富蔑穷、愤世嫉俗野心勃勃(崇拜拿破仑、要名不要钱)、头昏脑热冲动自毁、前途无望只求速死、虚伪肮脏世容不下洁净真诚生……这孩子真是好傻好天真(喂,又自顾自怜说你自己了)

41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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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告诉你我那天为什么穿校服吗?我是为了爱情,一种不复存在的爱情,我的先祖拉莫尔和玛戈王后敢于冲破世俗约束真情相爱,玛戈情愿冒着名誉扫地的风险,当众宣布她自己有多么爱他,最后拉莫尔被送上了断头台。当时她才二十岁,他们一见钟情。”

46分钟前
  • 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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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从看到你以后 什么苦恼都没有了 我只有爱情 我甚至于超过爱情 我对待你跟对待上帝一样 只有尊敬 爱戴和服从 如果你对我说 露易莎 你把这个哨兵杀死 哦我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杀死

47分钟前
  • 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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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版的于连。。。。萌

52分钟前
  • 中分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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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版电影还原度真高,也没有糟蹋原著的细节!(不过相比Tim Rossi这种艳惊四座的美貌,我感觉于连是不是应该更接近于科米那种人畜无害天使娃娃脸?两位女主气质非常还原了啊啊啊啊)我还是这个观点:于连的悲剧主要不是阶级问题,而是性格问题。他,一个本质清高的底层知识分子,却要逼着自己用低劣的手段达成目的,早晚会把自己逼疯。就算是生在贵族家庭,他也会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不幸者。反而是如此(在年轻美貌的时候,在两个情人的爱中)死去,才称得上真正的幸福啊!

55分钟前
  • Esther L
  • 还行

【明天我就要上断头台、今晚你敢不敢做我的情人?拿走我的头颅、你要亲手埋葬。什么是爱和恨、得到和割舍、名誉和尊严?死之前的这一切比死更悲哀。】

60分钟前
  • 小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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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先看过书才看电影会忍不住对角色的挑选有所不满,可是当于连一出现在镜头中,神啊,于连就该是这个样子滴~~~甚至好长一段时间都让我认为这才是帅哥的标准~~~卡罗尔演的市长夫人很有气质,典型的法国女人,确实够优雅

1小时前
  • cat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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