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这个鸡蛋似乎无缝——破绽的破绽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2 ) 我是不是品味太低了
看了这部片子
我真的觉得很不错啊
看到前面不少贴子讲老霍老啦
片子故弄玄虚
这破绽太烂啦
这破绽不破啦
我是不是品味太低啊
我觉得这破绽挺细微
最后俺们小律师看到两个手机悟到的时候
我都没反应过来
等到律师跟老霍挑明是我才意识到
最后老霍说同罪不二审时
DA拿他没辙时
我还想着这片子原来真是顺应坏人不死之潮流
让坏蛋逍遥法哇呢
可beachum缓缓说newnewnewnew一切都是new的时候
我还居然才释然
心中的正义感还小小的感到伸张了一下
最后要说
这片子真不错
我坐了2小时一点不觉得闷
很棒
!!!!!!
3 ) 谈谈我对《破绽》结尾的理解
首先,感谢豆瓣,有豆瓣真好,昨天看了《破绽》DVD,然后可以到豆瓣看到许多精彩的影评,今晚又重温了一下结尾部分。认为《破绽》的结尾很精彩。
老狐狸太过得意了,一案不二审,是的,但再次开庭的新案件是谋杀,而不是谋杀未遂,证据有枪、拔下插头等,有枪的证据在前,拔下插头就是不合法的了,是谋杀。许多影评认为枪的证据性还是不足,我认为可能不足,但最重要的是帅律师和老狐狸平等的坐在了法庭上,再不是毫无准备,而且这次他掌握了主动,他在开庭前对老狐狸示意扶正领带,老狐狸扶了扶自己的领带,而不是像第一次和老狐狸见面,在老狐狸的示意下慌忙扶了扶自己的领结。
老狐狸百密一疏,并非疏在策划上,输在对道德毫无余地的践踏上,正是这激怒了帅律师。
最后,感慨一下国产大片和好莱坞大片在编剧能力、讲故事能力和诚意方面的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4 )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
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5 ) 再刷《破绽》,一些记录
看完《超完美谋杀案》过来的,本次是3刷,每次看的时候都能看到新的细节,都有不同的感受。
1.和《超完美谋杀案》相比,还是有一定可比性的,同样的杀妻动机,甚至同样都是以浪女出轨滚床单开场,当然犯罪设计完全不同。《超完美谋杀》翻拍自希区柯克。
2.又一部关于“一罪不能二审”的片子。美国很喜欢拿“一罪不能二审”的制度设计说事儿,不过我也看得乐此不疲。印象中迈克尔·道格拉斯(又是你)的 《高度怀疑》玩的也是这个,回头再刷一遍了。
3.在本片里我第一次见裴淳华,当时被她的颜值惊艳到了,那时候裴淳华女士还叫罗莎曼德·派克 ,片中扮演的精英律师绝对是她的颜值巅峰,远超后来让她名声大噪的《消失的爱人》。美人终有迟暮时啊。
4.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中规中矩,正义,原则,思维跳脱并不循规蹈矩,只是在被凶手玩的团团转时的挫败感感觉并不到位。
5.《沉默的羔羊》给安东尼·霍普金斯划定了一个脸谱,只要有狡黠的,阴谋的,老奸巨猾的变态都找他,老爷子也演的乐此不疲。
6.学了一招用挠脚心判定是否脑死亡的方法,挠脚心的时候,如果脚趾向下弯曲,代表还活着,脚趾如果向上弯曲,则可以考虑结束生命了。
7.在阴谋片里,顶着光环的主角通常会通过一件小事儿灵光一闪,继而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但是感觉高司令通过拿错手机的方式醍醐灌顶,有点儿low,私以为可以设计的更巧妙一些。
以上。
6 ) 法律允许下的完美谋杀
看到评分才7.2就忍不住来写影评了!很多人都觉得此片拖沓,破绽太多,情节可有可无,结尾莫名其妙!细想之下其实一切不仅仅如此!
结局是一罪不二审的法律原则下高司令通过蓄意谋杀的罪名再次将霍老爷子拉回了法庭,导演选择在此刻戛然而止,开放的结局,无非两个模式:罪名成立牢底坐穿与当庭释放周游世界。但导演明白首先要是破绽在法律上成立霍爷伏法此片只能沦为狗血犯罪片,如果霍爷逍遥法外那这片就是再鼓励谋杀并且狠狠的嘲笑了法律。横竖不是人。
谈破绽。很多人说,高司令最后和老爷子的对决其实是在激霍爷说出真相然后录音来做证据,按照第一次开庭我们得知的美国法律中的毒树之果原则,这个录音是不可能当有效证物的,霍爷完全可以说是在高司令拿枪的情况下被迫说明自己的杀妻!要说豪宅有监控录像那更不可能,要是监控真有存下来的资料,第一次审理的时候肯定要拿来做证物的,这事也早就结案了。
然后再看换枪,虽然高司令明白了鸡蛋上的缝到底在哪,但这个缝是没办法撬开的,因为没有人能证明枪是霍爷换的,那个酒店录像是否证明霍爷去过前边已经说明不成立,而且霍爷去过也不能说明枪当时被调换过了。通过弹道监测与妻子头部的子弹只能说明杀死妻子的枪是警察的,霍爷也完全可以把罪名推到奸夫警察身上。反正第二次审理的时候奸夫警察已经自杀,无法辩解,也不能找人做不在场证明。还有霍爷既然能想到换枪,不可能不明白不换子弹吧。就算换枪留下了指纹,可是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人易手,怎么可能还能提炼到完整的凶手指纹!
细节上也很完美,看似没来由的杀妻后射空的三枪是为了吓跑园艺工人好让现场无人接近然后不明真相的报警,让警方误以为是人质劫持只能僵持等待人质调解员奸夫警察到达现场,趁着这个时间霍爷销毁身上的火药残留和衣物,擦掉弹壳上的指纹。把妻子拖到门后,是为了指定奸夫进入现场后看到被枪击的情人然后情绪失控,不会发现枪还在那搁着会被换枪。后面的迅速认罪是更是为了避免没有找到真的凶器侦破拖延奸夫怀疑枪的问题露出破绽,只要先认罪了,就可以提交法庭审判,然后霍爷在法庭上无视其他证人,等到警察出庭的时候把奸情公布,通过认罪书是在奸夫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签的,按照法律可以理解为胁迫所以无效,且证据不足,一举翻盘!
高司令演的检方律师也很出彩,春风得意马上要出人头地的年轻律师漫不经心的接下了离开前的最后一个看似绝对胜诉的案子。却始料不及的在霍老爷高明的手段下一步步掉入陷阱无能为力变成一团糟。面对女友律师的不理解,上司同事嘲笑和排挤,推掉警察制造的伪证,想唤醒受害者却被医生打击,还有求未来法官岳父给的限制令等等细节展现了小律师对正义的坚持。
霍普金斯的演技更没得说了,一个优雅的老头微微一笑制造了一场完美的谋杀和一次无懈可击的辩护!老奸巨猾到炉火纯青绝不为过!
这部片子很好的诠释了司法应有的公正性!虽然是在指出了法律的缺陷,但反过来看却是保证了被告应有的权利和审判的绝对公平!这样的制度虽然让一个霍老爷子逍遥法外,但却少更多的窦娥冤,尤其是对比我们,呵呵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看似充满破绽的情节细想却牢不可破,拖沓的情节是为了更好的体现故事的完美,在霍普金斯和高斯林精湛的演技与超赞的背景音乐下,五星谋杀!
7 ) 穷小子能进上流社会吗?
男主角一开始是一个连中间名都没有的,出身贫贱的小律师。他通过自己努力与才智,才在公职机构站稳了脚跟。他的女朋友则是一位被他的才俊所吸引的富家女。本案发生时,正巧碰上他被女友借关系挖他到私企大律师行入伙。这是一份报酬丰厚,人们孜孜以求的工作。得到这份工作也就意味着你进入了上流社会,有机会结交上流人物,这样的机会可是你光靠有才华是办不到的。就在他准备离职的前几个小时,他的上司派给他一个据说是幼儿园级别的案子,但却出乎意料的缠住了他。
本片看起来是破案,在其中重重阻碍和诱惑其实都透露出阶级思维的对抗。女友和上司都叫他不要管了,将案子丢给别人。他可以知难而退,拍拍屁股走人,然后按部就班的走着女友为他铺好的康庄大道。而他最终却在两条路面前选择了艰难的一条路。
在他和女友的关系之中,他的女友处于主导地位,女友的家庭也是非常有权势。最终他因为固执己见,输掉了官司,丢掉了进入大公司的机会,也丢掉了公职工作。影片结尾他最终找到了破绽,案子重新启动。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他不坚持己见,迎难而上,而是顺势而行,犯人很可能会逃脱,但他自己会有一片大好前程。
作为一个出身贫寒的穷小子,面对人生抉择,你会怎么选?前程、爱情、金钱还是艰难的、不确定的真相。
8 ) 破绽
男主角最高明的地方不是换枪,而是利用了“毒树之果”原理。因为那个警察与被害人及嫌疑人有特殊关系,所以他不应该参加该案的调查和取证。他取的证,在法律上均不能被用于对被告不利的认定。所以只要是那个男警察进来处理,带不带枪,换不换枪都无所谓了——他取到的枪、子弹和口供都会被法官忽略
男主角的目的并不是杀人然后脱责这么简单。他的目的更主要的还是要让那个警察身败名裂。
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唯一失算的地方,就是最后这段和盘托出。这是他的大意和过于自信。如果没有这段对话(毫无疑问被监听,而且男主角也知道极有可能被监听),即使女主角死后取出了子弹又怎么样?照样是根据“毒树之果”原理,不能认定他开了枪,也就不能认定他停掉呼吸机是犯罪。但有这段对话在,一切都变了。他停掉呼吸机的行为是为了杀人灭口——这是有合法的取证的(监听录音)
我还一度想过,破绽是藏在老头儿那个精密仪器中...
超完美谋杀。老霍依然会逍遥法外,只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是从警察枪里射出的,不能证明枪是老霍本人换掉的。除非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和警察自杀的子弹都是老霍自己独有的,但是,老霍能聪明的使用同一种枪,不会傻到不使用完全相同的子弹,即便老霍傻,子弹是自制的,但是他自己的枪没开过
就是故事不够精彩,嗯
没想到就是换一换啊= =囧~~
开场比较好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逻辑较弱,靠Anthony Hopkins的演技撑着整部影片,不过这老头确实太帅了
太小儿科了。。写意太多,节奏拖沓。冷感的摄影和音乐加分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赞演技
超乎我的期望
越来越不喜欢好莱坞故弄玄虚的片子,纯粹是为了悬疑而悬疑,故事讲不圆满又没有内涵。以上不是说这部影片,这部还是可以的~~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
Ryan Gosling挺帥的
还好。
老头子的智慧 狡黠
很巧妙~
没霍普金斯这种太剧情的犯罪片儿是撑不下去的
完美杀妻
可能是因为冲着安东尼看的期望太高,以至于看完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惊艳,不过那个律师很帅是真的····